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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喻作恶的人逃脱不了国法的惩处。

《老子》:“天网恢恢,疏而不失。”《魏书·任城王传》:“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1996年至1999年期间,赖昌星等走私犯罪分子在厦门关区大肆走私进口成品油、植物油、汽车、香烟等货物,走私货物价值达人民币530亿元,偷逃关税人民币300亿元。1999年8月,赖昌星畏罪自香港潜逃加拿大,并提出难民资格申请,企图长期滞留海外,逃避法律制裁。在中国政府的严正交涉下,经过加拿大有关部门耗时12年的受理、调查、复议、上诉、甄别、审判,最终断然驳回了赖昌星的难民资格申请并迅即启动遣返程序。2011年7月23日,“厦门远华集团特大走私案”首犯赖昌星被遣返回国,结束了他长达12年的外逃之旅。2012年5月18日,赖昌星被判处无期徒刑,至此持续十数载的远华特大走私案落下帷幕。

赖昌星案涉及的31名潜逃境外的厦门特大走私案犯罪嫌疑人相继全部归案,彰显的是人类正义。在痛恨腐败这一点上,全球是相通的。我国加入国际反腐败公约后,反腐败与国际接轨,有利于形成最广泛的国际反腐败统一战线。人心不可侮,国法不可违。随着查办案件力度不断加大,一批被腐蚀利诱的党员干部陆续被查处,事实雄辩地证明,在党纪国法面前,任何时候、任何人都不能心存幻想、都不可能搞特殊,一旦违反了法律,不管是谁,也不管逃到哪里,最终都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正如陈毅元帅诗云:“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和人民在监督,众目睽睽,难逃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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