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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直的言论和严正的态度。

唐·陈子昂《谏灵驾入京书》:“有非常之时者,必待非常之主,然后危言正色,抗议直辞。”宋·曾巩《〈范贯之奏议集〉序》:“公为人温良慈恕,其从政宽易爱人,及在朝廷,危言正色,人有所不能及也。”

宋仁宗年幼登基,刘太后垂帘听政。仁宗成年,刘太后仍贪恋权位,不肯还政于仁宗。天圣七年(1029年),仁宗准备率百官向刘太后拜寿。对于这种“损主威,不可为后世法”的做法,一般臣僚慑于太后权威不敢反对,范仲淹却毫不畏惧地站出来,危言正色,坚决反对。事后不久,范仲淹即被贬为河中府通判。明道二年(1033年),范仲淹被召回京城,任右司谏。可是不到一年,又因上疏谏阻仁宗废郭皇后而被贬出京师,出守睦州。但他到任后,在呈给皇帝的《谢上表》中却进一步表述了自己“理或当言,死无所避”的决心。他说:“有犯无隐,人臣之常;面折廷争,国朝之盛;有阙即补,何用不臧?”

在中国传统文化精神中“谏”和“忠”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儒家经典《忠经》就明确指出:“忠臣之事君也,莫先于谏”、“违而不谏则非忠臣”;并指明谏诤的最好方式是“始于顺辞,中于抗议,终于死书”。认为只要能够最终使君主改正缺点,任何谏诤的方式都是好的,因为它“能使君改过为美,社稷之安固也”。然而,现如今一些党员干部常常乐做“老好人”,生怕得罪人,把“多栽花,少挑刺”、“上天言好事,下界保平安”作为为人处世的准则,“是非面前不开口,遇到矛盾绕道走”,面对别人的缺点、错误,不是诚心诚意地提出来,而是能捂则捂、能盖则盖,谁也不得罪。这样做表面上是把关系搞亲密了、氛围搞和谐了,其实是把人际关系俗化、虚化了,最终要误人误己、耽误事业。古语云:“乡愿,德之贼也”。面对各种不正之风,面对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不敢抵制,不能勇于抗争,是对党的事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极端不负责任,也是十分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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