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徐州市纪委派驻机构按照“17+3+1”模式,设立17个综合派驻纪检组、3个单独派驻纪检组和1个综合保障纪检组,监督79家市级党政机关,自此实现了派驻全覆盖、监督无盲区。派驻机构全覆盖后,如何在派驻机构“形”到位的基础上,着力进行“神”的打造,充分发挥出“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如何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更好发挥派驻监督“探头”和“前哨”作用,让“末梢神经”的信息接收、传导更灵敏,从而保障每一处“器官”都能健康运行?
徐州市纪委监委在队伍专业化建设、业务科学化规范方面大胆尝试,对标调焦,先试先行,充分释放派驻监督的威力,不断探索和创新监督机制、监督方式,为派驻机构做好“嵌入式”监督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
苦练“点穴” 推动改革再深入
“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这是体制改革以前,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最大弊端。各单位纪检组及监察室实际上就是单位内部的一个处室,很难开展工作。”长期从事基层纪检工作的派驻第十七纪检监察组组长史志东对纪检体制改革后焕然一新的面貌深有感触,“改革后,监督更加独立有效,覆盖也更加全面,耳朵伸长了、眼睛瞪大了,不仅‘探头’作用显著增强,也推动了被监督单位党组织抓好本级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推进派驻机构改革,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是破解监督难题的迫切需要,是深化纪检改革的重要内容,实现了由“同体监督”向“异体监督”转变,增强了派驻机构独立性和权威性。新的定位,从体制上有效地解决了改革之前派驻机构和人员受身份和角色的限制,不敢监督、不愿监督、难以监督的问题,为开展监督执纪工作扫清障碍。
“派驻纪检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是天然的,组长可以‘深度介入’驻在单位的日常工作,直接参加其‘三重一大’会议。对于综合监督的单位,组长可以列席会议,可以把这一工作优势转变为推进工作的有效抓手,深入开展‘嵌入式’监督。”市派驻机构联席办公室主任陈琳介绍,派驻机构成立之时,立即印发了《徐州市纪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定(试行)》,为派驻纪检组开展工作提供遵循。监察体制改革后,及时将市纪委派驻纪检组更名为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授权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随即印发了《徐州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规则(试行)》和《关于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加强与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联系协作的意见》,从体制机制上进一步压实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
“探头”就在身边,常敲警钟、常态监督,被监督单位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明显增强,提前报告党委(党组)会、办公会等重要会议,汇报备案有关事项,遇到廉政建设方面的疑难问题,主动联系咨询和探讨,绷紧纪律规矩之弦。半年多来,各部门累计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汇报登记备案各类事项218件,逐步由过去“被动接受监督”向“我要接受监督”转变。截至上半年,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06件,其中“第一种形态”162件、“第二种形态”16件、“第三种形态”23件、“第四种形态”5件。共查处违纪违法案件40起,移送司法机关4人。
擦亮“探头” 推进监督更精准
“年初,我们每个部门都对自己的职权范围进行了公布,详细梳理出廉政风险点,不仅真正做到了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还不断督促我们主动查找漏洞、积极防范风险,推动我们更加认真地履职尽责。”市编办的一位工作人员欣喜地告诉记者,“派驻纪检监察组入驻后,我们就像时刻置身于全面覆盖、功能强大的监控探头下,不仅有效保护了人员的安全,还倒逼了工作的提升。”
抓住“牛鼻子”是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重要方法论。各项工作要抓出成效,就必须抓住“核心领域”和“关键少数”。市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从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和市管干部遵规守纪两个层面着眼,重点围绕被监督单位“人、事、权”三个方面不断探索和创新监督机制、监督方式。围绕“人”,主要抓住单位“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对被监督单位政治生态进行科学研判评价;围绕“事”,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公职人员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围绕“权”,盯住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实施“三精工作法”,按照“精心组织部署、精细考量履责、精准跟踪问效”的方法步骤,对7家驻在单位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后向7家驻在单位下发书面反馈意见,并与主要负责人逐一面对面进行情况交流。针对存在的问题,驻在单位研究制订了整改方案,做到立行立改,整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有力促进了驻在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
今年3月,市纪委监委在全市开展“派驻机构大调研、廉政风险大排查、问题线索大起底、廉政档案全覆盖”四个专项活动,为80个市直部门的1073名市管干部建立了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排查廉政风险点7028项,制定防范措施6476项。通过参加对监督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清示范区”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收集党委(党组)及班子成员履职报告,列席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参加对领导班子考评和市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管制度,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和制定相关防控措施等,派驻机构为被监督单位带来了显著的变化。许多干部从一开始的不理解、不适应,到后来的习惯、自觉,从小事小节抓作风守规矩的氛围慢慢在形成,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服务意识、服务效率都有了明显提高。
当好“前哨” 实现监督“零距离”
“春节临近,我们党组班子必须高度重视,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提示几点:管住人、管住车、管住嘴、管住手、管住钱、管住腿……”翻开派驻第十四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宋翔的工作日记,刚好看到他在2月12日参加市工商局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时的内容,详细记录了他在会上所做的工作:传达上级要求、压实主体责任、安全信息预警……
派驻机构要履行好监督“前哨”职责,必须要充分发挥“常驻不走的巡察组”的优势,关键是要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预防监督机制,增强党员干部“不想腐”的自觉。派驻第十四纪检监察组结合构建本组党支部“党建园地”,在会议室将学习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董向阳同志专题党课精神与开展专项行动,推进年度重点工作落实紧密结合,设立“组重点工作推进图”及“驻在单位季重点工作督办台”,通过“挂图作战”“按图销号”,每月的重点工作、亮点工作,清晰直观地显示了工作进度和完成情况。一方面将派驻监督常规工作清单化,划定监督工作“责任田”,确保派驻监督工作“有的放矢”;另一方面紧盯驻在部门业务工作个性差异,推动重点工作项目化,开展精准化嵌入式监督,形成了派驻监督工作与驻在单位业务工作互相促进的双赢格局。同时,还与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之间建立了联络员制度,搭建沟通桥梁,延伸监督触角。这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压实传导主体责任的一个有力缩影。
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完成以来,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措施筑牢“前哨”根基,在管理机制上实现了人员统一管理,派驻机构干部的选任、交流、培训、年度考核等全部由市纪委监委负责;工作统一部署,派驻机构在市纪委监委的部署下开展工作,直接对市纪委监委负责;后勤统一保障,派驻机构在所驻部门集中办公,工作经费、后勤保障由市纪委监委负责。在派驻机构改革的“顶层设计”中,印发了《徐州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联席会议制度(试行)》,并建立健全派驻机构工作考核机制,制定了《徐州市纪委监委2018年度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强市纪委监委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领导。形成了派驻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抓总,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工作考核,派驻二十一纪检监察组负责后勤保障,第三纪检监察室负责业务指导的良性机制,为派驻机构做好“嵌入式”监督,发挥“长驻不走巡察组”的功能提供有力保证。
改革不停步,探索无止境。改革不仅是体制机制、组织制度的创新,也是党员干部观念意识、行为方式的“改”和“革”。如何让派驻“权威”与“优势”双凸显,半年多来的实践证明,必须要有一支过硬的队伍、必须要不断加强考核、必须要着力解决实际问题,以嵌入到被监督单位关键环节为目标,以监督核心权力为抓手,充分发挥市纪委监委联系室和纪检监察组的叠加效应,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才能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谢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