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擦亮派驻“探头”,宿迁市纪委监察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通过“抓主、管人、干事”等一系列组合拳,有效促进各驻在部门廉洁运行。
“抓主”,即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协助、配合、监督各驻在单位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三重一大”事项执行,突出关键部门、关键岗位和关键人员,着力规范权力运行监督;关注行业易发多发问题,开展廉洁风险点排查防控,消除可能存在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配合巡察整改,督促各驻在部门按照巡察要求,制定整改计划,细化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按时保质整改到位;落实重要事项备案告知制度,深入进行正风肃纪督查,有效促进 “两个责任”深度融合。
“管人”,即管好监督对象。一是建立干部廉洁档案。对各驻在单位科级干部建立廉洁档案,根据干部的任用及调整情况,定期检查、更新、补登内容,实行动态监督,及时掌握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情况。二是注重新提拔干部廉洁建设。实施对干部提拔任用全过程监督,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审核新提拔干部考察人选的廉洁从政情况,组织新提拔干部任前考纪考法,签署廉洁承诺书。三是督促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指导各驻在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警示教育活动,触发工作人员自律意识,提高警示效果。
“干事”,即干好纪检监察分内之事。一是落实上级政策。根据上级党委、纪检监察部门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如开展扶贫领域督查等;积极投身市纪委“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锤炼优良作风,主动接受监督,打造政治、业务、廉洁“三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二是加强记实平台建设。按照“两个责任”记实管理平台填报要求,按时逐项填报履责纪实信息内容,做到处处留意,全程留痕,确保“两个责任”记实管理平台依序、规范、高效运行。三是定期巡回驻点。每月定期到一个驻在部门开展巡回驻点检查,关注高风险、多发性专业领域,确定督查专题,强化问题整改,达到“发现一个、化解一个,举一反三、消除疑似”的效果。四是强化案件查处。对市纪委交办的案件线索以及信访举报线索,制定详细的核查方案,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党纪党规要求,调查处理,不留死角和盲区;加强“四种形态”的运用,特别是第一、第二种形态的运用,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关注可能存在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做到挺纪在前、教育在先、预防在前。(周乐)